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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(老干部)处 一、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。
三、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、培育、管理及服务工作。
四、负责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 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。
五、负责各类人员的招聘、调配、聘用合同、人事档案及劳务用工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技术等级的推荐、评审及聘任工作。
七、负责教职工考勤、考核、奖惩、工资绩效发放工作。
八、负责职工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、工伤保险等工作。
、负责博士后及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、管理工作。
、负责教职工退休、高级专家延退和各类人员的返聘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省级及以上专家和荣誉称号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相关管理工作。
十三、负责语言文字工作。
十四、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、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